概 况
1995年,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围绕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确保今年我省总人口控制在3714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的工作目标,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行“三结合”,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仍在国家一类地区的行列,为实现黑龙江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的目标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995年全省出生人口370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3.23‰;人口死亡率为5.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
(一)宣传教育 1995年,全省城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普及活动,提前两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基本普及的要求。人们的婚育行为、生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大大增强。据统计报表分析,近两年全省农村约有近2万对夫妇主动推迟或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全省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人口理论的经验,得到了中央宣传部和国家计生委的重视和肯定,国家计生委于1994年8月在我省召开了“组织党政干部学习人口理论经验交流会”,黑河、大庆、鸡西、鹤岗等地全民性的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地开展。1995年4月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计生委在全省开展了“少生快富奔小康宣传月”活动。8月,全省又开展了“少生快富电视专题新闻片评奖活动”,全省共评出22部获奖作品。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10个地、市,42个县(区)在广播、电视、报刊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栏目,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宣传的力度。
(二)法制建设 “八五”期间,我省计划生育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94年完成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重新修订工作,先后下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办法》、《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证管理办法》、《关于共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等16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95年全省开展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对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专项清理。全省共清理出13年来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的计划外生育近20万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5000余人,1993年以来的早婚早育3万多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1.2亿元。签订流出计划生育合同87965份;流入计划生育合同133394份。对10145名早婚、非婚怀孕者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共签订了不早婚早育合同85.2万份。这些活动在全省上下引起了很大震动,整顿了生育秩序,净化了生育环境,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大庆、黑河、牡丹江、绥化、双鸭山、佳木斯、鸡西、七台河、哈尔滨、鹤岗、伊春、齐齐哈尔等地、市受到省政府的表彰或省计生委的表扬。
(三)服务网络 “八五”期间我省计划生育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迅速发展。截至1995年末,全省68个县、市全部建立了宣传站、技术服务站和药具站,其中“八五”期间新建、扩建、改建的有48个,总建筑规模近4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多万元,比“七五”新增面积1.8万平方米。全省已有1046个乡镇建立了宣传、技术、药具、统计四位一体的服务站,占应建乡总数的96.3%,其中,“八五”期间新建、扩建、改建的有658个,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总投资近4000万元,比“七五”新增面积3.2万平方米。松花江等地以创建合格村为契机,加快了村服务室的建设步伐,全省88%的村建立了技术服务室。“八五”期间各地根据开展工作需要,加快了宣传、技术设备装备进度。全省县、乡两级服务站的设备总价值达4000多万元,基本上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需要。
(四)孕前管理 “八五”期间我省始终如一地把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全面推行孕前管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自1992年省计生委下发《全省孕前管理方案》以来,我省孕前管理工作一直正常开展,全省大多数县、市都围绕搞好技术服务这个中心环节,建立健全了分类指导等一整套规范化的孕前服务制度,做到服务经常化、制度化、程序化,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突击活动和孕后补救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方法。各地在推行孕前管理过程中狠抓了期内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并大力推广应用了计划生育新技术。全省米菲司酮药物流产、皮下埋植技术的推广面已达到80%以上,基本上完成了官内节育器的更新换代,90%以上的乡镇实现了妇检孕检B超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大增强了我省广大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对避孕节育的承受能力,提高了避孕节育措施的有效率,减少了意外妊娠和计划外怀孕。目前我省农村期内长效避孕节育率已达到90%以上,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先进地区达到95%以上;综合避孕节育率达95%以上;出生人流比例降到1:0.3以下,先进地区降到1:0.2以下。全省已有1/4的乡、村实现了当年无计划外生育,约有60%的县、市计划生育工作基本上达到了孕前管理的要求。
(五)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近几年,我省各地认真学习吉林、四川等地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先进经验,围绕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1993年,14个地市在20个县区、102个村进行了“少生快富”试点。1994年7月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了省计生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少生快富奔小康活动实施意见的报告》。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鹤岗、大庆等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实施方案;伊春、大庆、七台河、双鸭山、鸡西、齐齐哈尔、大兴安岭、佳木斯、牡丹江、黑河、绥化等地(市)先后召开了少生快富奔小康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各级政府都把“三结合”工作纳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当中,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1995年8月,我省召开了全省计划生育“三结合”经验交流会,会上总结推广了全省各地有代表性的7种“三结合”模式的典型经验。这些典型各具特色,标志着我省“三结合”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1995年,全省继续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决定》和《关于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八条标准》,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逐级“记实考核”,以此做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都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和计生委逐级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坚持“一票否决”,认真兑现奖惩。在认真实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把加强人口规划统计工作作为重点,对各地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搞准搞实统计数据,并把降低统计综合误差率列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指标。同时,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开展统计人员的培训,推进计算机在人口统计管理中的应用。全省确定了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查样本点,开展了“争创计划生育统计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
(七)队伍建设 “八五”期间我省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人员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基层服务人员数量、职责、报酬在大多数地区得到了很好的落实。现全省有省、市、县、乡四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1.1万多人,比1990年的8919人增加2000多人。为适应工作需要,5年来全省已有1430名计划生育干部参加了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有4179名乡以上专职干部参加了岗位培训,圆满完成了国家计生委要求的岗位专业培训任务;共举办各类短期专业培训班4955期,参训人员达120万人次,有效地提高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优化了干部结构。全省已建立各级协会组织2.6万个,拥有会员430万人,成为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林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