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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省各地、各部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继续保持了全省政治安定,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达80%以上。
    开展全省范围的“严打”斗争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4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三个“战役”。破获重大刑事案件28509起,抓获在册逃犯5727人,打掉犯罪团伙7114个,查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9145人,逮捕19069人,判处有罪人犯10644人,收缴各类枪支58567件,子弹29938发,炸药3.5万公斤。全年全省共破各类案件70391起,占发案总数69.8%,较上年同期提高28.77%;其中破获重特大案件31191起,占重特大发案总数的69.6%。较上年同期提高40.27%。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突出查处经济大案要案,治理经济环境,稳定经济秩序。全省查处经济诈骗案件2095起,抓获犯罪分子1450人,批捕175人、劳教67人;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5627件,较上年增加12.02%,其中查处3807件,较上年增加22.61%,起诉1500人;全年审结经济案件4507件,较上年增加25.2%,判刑4687人,较上年增加22.2%,挽回经济损失7647万元。
    强化社会防范能力
    全年各级共投入2300多万元人民币进行“110”报警系统建设,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市“110”报警系统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在1995年建设“平安小区”基础上,重新规划小区布局和规模,全省共划定5821个小区,到年底有2420个达到“平安小区”标准,占41.5%。农村建警民联防区4134个,治安联防队13063个,义务联防组15万个。
    开展铁路护路联防
    省综治办成立了铁路联防护路办公室,6月份召开有关市地铁路联防护路办公室主任、军分区领导参加的全省铁路护路工作会议。到年底,全省确定4条铁路线段277.8公里,修建营房23座、2773平方米,岗亭64个,已有433名民兵上线护路。
    组织专项治理斗争
    省综治办继续协调电业、公安、法、检机关开展反窃电斗争。全年出动72701人(次),车辆6634台(次),普查用电户470115户(次),查处窃电案件119起,挽回经济损失893万元。省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经贸、计划、乡企、石化等部门和大庆市、绥化地区及周边县(市),治理大庆油田治安秩序。整治期间破获案件890起,打掉犯罪团伙75个,查处违法犯罪分子1989人,取缔土炼厂、化油点680个,收缴被盗原油、油田物资价值527万元。按照中央要求,在全省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高校治安秩序及周边治安环境整顿。全省共对33所高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整顿,清理整顿1200处(所、段、点),清理流动人口190人,商贩82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
    加强治安管理 省综治办协调12个有关部门,起草了《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并以省长令形式颁布施行,同时省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10月份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了普查登记。凡是经过登记发证的暂住人口,犯罪率已较上年减少4%。省综治办协调有关部门对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场所和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处罚整顿了780家违法违规经营的服务单位,抓获卖淫嫖娼人员3000多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60745盘,关闭有奖电子游戏场所2000余家,封存博彩游戏机3万余台。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省委书记岳岐峰、省长田凤山以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的身份与各市地、系统党政一把手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从而完善了省、市、县、乡四级党政一把手签状的制度。省综治办会同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对全省近3年来各地“一票否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一票否决”的程序、方法,全年各级共否决238个单位,查处责任人402人。(杨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