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至二十五次会议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2月6日至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条例》、《黑龙江省监护治疗管理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条例》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排水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桐年关于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拟向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田凤山为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决定》,还通过了其他一些任免事项。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4月23日至26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条例》、《黑龙江省追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违法办案责任的规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保护未成年人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改进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部分法职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报告》、《关于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一九九三年以来法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纪检察工作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6月30日至7月6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实施<黑龙江省依法治省方案>的决议》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罢免韩国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二五”普法决议和实施“三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关于全省“严打”斗争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肃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996年6月27日至31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黑龙江省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规定》和《黑龙江省关于废止(关于扩大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征(拨)用土地审批权的决定>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林地林木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细则>的决定》和《关于批准1995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了省计委主任张文科作的《关于我省199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兴作的《关于黑龙江省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宋厚德作的《关于黑龙江省199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倪志荣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和<黑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和省政府秘书长刘公平作的《关于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省工商局局长赵锐、省土地局局长赵福臣、省环保局局长李维祥作的关于评议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委有关部门、“两院”、群团组织办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韩国忠清北道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管理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黑龙江省严禁卖淫嫖娼规定》、《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松花江地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批准<哈尔滨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批准<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条例(草案)》的说明及财经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初审了这个条例。会议还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省公路网建设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推广法>、<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关于国贸城、哈克森、省石油公司等三起重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的通报。会议结束的时候,孙维本主任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的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6年12月23日至28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条例》、《黑龙江省兴办侨属企业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黑龙江省环卫工人节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禁止向企业摊派的规定>的决定》。还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我省文化娱乐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我省文化娱乐市场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关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1996年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的代表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会议还举行了联组会议,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委员自选题目作了发言。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孙乃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