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两例”大检查
为更好地推动《工会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黑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简称“一法两例”)的贯彻实施,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对哈尔滨、 齐齐哈尔、伊春、鹤岗、绥化等5个市(地)贯彻实施“一法两例”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结果表明:(1)各级党政部门对“一法两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比较重视,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效果较好;(2)依法加强了工会组织建设;(3)各级工会组织认真执行法律规定,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 题,学习、宣传“一法两例”工作不够平衡,有些工会干部任免调动不履行法律程序,有些工会干部职级待遇没有落实等。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针对各市(地)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地) 人大督促政府尽快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对进一步贯彻“一法两例”工作提出了建议。(王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