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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1)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形成了关于大庆市政企分开的初步改革意见;伊春市行政体制改革形成初步方案;松花江地区与哈尔滨市合并,制订新的哈尔滨市机构编制方案,经省委 同意以文件下发执行;友谊县、场73项职能重新划分,已有18项职能交接完毕。(2)全省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直党政群机关和省人大、政协机关的机构改革已全部完成;13个市地党政机 关改革,除绥化、大庆、伊春3个市地外已基本完成,13个市地人大、政协机关改革已完成8个;67个县(市)机构改革除绥化市、铁力市外已基本完成。(3)全面部署了机构改革检查验收 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4)进行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对部分政事不分的事业单位及机 关附属单位进行了改革。将全省各级新华书店和省外文书店转为企业。完成了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组建工作,对黑河师专、黑河师范学校、黑河教育学院实行合并。(5)事业单位登 记工作开始启动。以政府令下发了《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举办了3期事业单位登记培训班。(6)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 胀的通知》,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机构“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对超结构、超编进人一律不予审批和落编。(杨维林 李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