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随着全省对外开放的深入,侨务工作对象较上年又有所增加,截止到1996年12月末统计,全省共有国内侨务工作对象50297户、1791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677人。侨务部门围绕振 兴龙江经济、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增强大侨务观念和主动参与意识,在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归侨、侨眷服务方面都做出努力。
继续深入贯彻“两法”。一年中,全省各级侨务部门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促进省内侨 务工作的开展。在贯彻“两法”过程中,注意结合黑龙江省侨务工作的实际,一方面不断提高归侨、侨眷及侨务工作人员依法护侨的自觉性,一方面及时加强对贯彻“两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妥善处理了几起侵犯侨眷权益案件的善后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归侨、侨眷的权益。根据归侨、侨眷受灾的情况,侨务部门发放了救济款。各级侨务部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及时处理好归侨、侨眷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房屋动迁安置、子女就业、出国探亲的待遇、不景气企业归侨、侨眷职工的生活困难等事宜。全省为“三侨”子女升学出具证明224件,为侨眷子 女升学出具证明988份。
大力发展侨办企业。全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兴办侨办直属企业。截止到1996年末,全省侨办直属企业已近100家,全年经营额近3.5亿元,创利税2500多万元。同时,扶持侨属企业发展。 我省侨属企业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初期,有一些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归侨、侨眷利用境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兴办企业,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兴办侨属企业 条例》,已于1996年12月28日,经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为了扶持侨属企业的发展,8月,省侨办在五常市召开了全省侨属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五常市侨 办、穆棱市政府、桦南固大经贸公司等14个单位兴办侨属企业的经验。
通过海外侨胞,扩大对外宣传。省侨务办公室在第七届“哈洽会”期间,就配合省委外宜办在美国《侨报》、《欧洲时报》等刊物刊登“哈洽会”新闻广告;还分别向13个国家和地区的 侨团及华侨客商邮寄38份邀请函。通过接待和出访,向美国、马来西亚、意大利、法国等地侨团和侨界领导人赠送《黑龙江省情》等宣传资料500多份。广泛开展与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全 年省侨办共接待了来自英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马来西亚、香港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侨胞知名人士85人次。还首次组团出访马来西亚、法国、意大利,考察海外华侨情况。与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意大利和法国的华侨联谊会以及全美东北同乡联谊会等15个重要华侨社团建立了联系。在与海外侨胞的交往中,直接为我省对外交流与经贸合作服务。由侨务部门邀请 了30名海外经贸界侨胞参加了第七届“哈洽会”,并分别与牡丹江市、绥化地区及省直有关单位进行多次洽谈,签署了一些意向性协议。(何孝廉 王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