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系统档案工作受到嘉奖
第二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不断提高法院档案管理水平。截 止到1996年9月,全省201个法院档案工作全部实现等级管理,进入全国法院档案管理先进系统行列。同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 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予以通令嘉奖;10月18日,授予上述11个中级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全国法院档案管理先进系统称号。(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