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建立有效治安防控机制
全市以110指挥中心为枢纽,以巡警为骨干,以派出所为基础,以巡警服务站、治安岗亭和群众治保力量为辅助,装备现代化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和精良的武器,已经基本形成信息灵通 、反应快捷、预防为主、机动打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①坚持硬件、软件和队伍建设的三条标准。建立9001指挥调度、机动车防盗防劫监测、警用移动目标卫星定位指挥和计算机犯罪信息 查询四大硬件系统;还建立指挥决策、出警处警软件,重点部位治安信息查询软件,防范图型扫描控制软件,相关的文图资料软件;通过精简机关和 公开招录等办法,使市区巡警由原有的 200人扩充到400人(占总警力的1/4),并围绕建设过硬的班子、思想和业务,强化了队伍建设各项措施。②完善了管理、运行、监督和保障四个机制。在建立巡警体制中,实行工作报告制 度,进行军事化管理;建立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巡控网络,明确分工;采取和利用了四种厉行监督的有效形式:指挥中心卫星定位技术监督,巡警纠查车巡查动态监督,设立举报奖励接 受社会监督,内部实行错案追究法纪监督;建立包括战斗、技术、后勤和政策四个方面内容的保障机制。⑧发挥打击、防范和服务的三种作用。“三四三”模式的形成,使佳木斯市社会治安 出现明显好转。1996年,刑事案件综合发案4580起,比上年下降10.1%;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28起,比上年多破获363起。市民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上升到87%。(孟燕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