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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1.计划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计划的内容和方法与市场的关联度逐步增强。省里的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投资导向和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投资体制改革已在16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始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和项目监理制。2.初步形成了金融监测、监管、监控三个体系。组建地方合作银行的试点工作已经起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并存的多元化格局开始形成。农业发展银行已组建地市分行12个、县级支行62个,农业银行与信用社的分离工作已全部完成。肇东市进行了设立农村合作银行试点。保险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实行人险、财险、寿险分设,增加了险种。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行了分业经营。专业银行办的6家信托公司及其40多个办事处已全部与银行脱钩,96家典当行经清理规范后已纳人人民银行的监控体系。3.政府职能转变和理顺条块关系的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在省级机构改革中,已将省纺织厅、二轻厅改为行业总会。省级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已从机构改革前的28个精简为23个。县级经济专业管理部门减少50%左右。理顺条块关系的虎林试点取得明显成效。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市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探索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同时,全省已有4个市属专业经济部门转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17户企业被政府授权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何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