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节支 支持经济发展
1.支持农业强省建设。按照省委提出的实施建设农业强省跨越工程的具体要求,把支持农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立足点,加大倾斜力度,合力组织推进,在进一步加强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深度开发的基础上,继续发展那些体现区域特色、区域优势和科技含量高的效益型农业,为夺取全年农业大丰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理财思路上 ,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宜农荒地潜力较大的优势,提出并启动实施了土地资本经营,共支持21个县开荒34万亩,其中当年播种7万亩,增产粮食1750万公斤,增加县乡两级财政收入500多万 元。2.支持工业结构性调整。按照中央提出的“三改一加强”和“抓大放小”的方针,认真总结“八五”期间对128户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成效与问题,研究制定了总承包政策到期后 继续扶持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省财政集中技改资金重点支持了北钢、龙涤、桦林、康佳等大中型骨干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对有关地市的“双加”企业在资金和政策上 给予重点扶持,促进了全省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抓大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重点支持了国有小型企业放开搞活。到1996年底,全省95%以上的国有小型企业通过股份制、租赁、出售 等形式,实现了资产重组,增强了发展后劲。3.支持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各级财政部门在抓好基础财源、骨干财源建设的同时,不放松新兴财源与替代财源的培植与发展,全省筹集 投入的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资金比上年增长9.4%,省财政安排的个体民营企业周转金比上年增长22.9%,支持了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为培育新的经济生长点,按照省委要求,各 级财政部门制定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了旅游业的加速发展。大力支持国有商业和粮食企业扭亏增效工作,全省食品和蔬菜两个行业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减亏,在国家的大力支持 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1996年9月,提前三年全部还清了粮食企业1991年以前的政策性财务挂帐。4.强化收入征管。与国税、地税、银行和公检法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大了 催缴和清理欠税力度,做到了贯彻政策,应收尽快。狠挖农业“四税”的增收潜力,进一步清理农业税课税面积,全年完成农业“四税”收入18.3亿元,比上年增长35.1%。5.优化支出结构 。按照适度从紧的方针,在首先保吃饭的前提下,坚持保大局、保重点、保稳定,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全省用于农业、教育、科技和公检法等重点支出按可比口径分别比上年增长26.2%、18 %、21.7%和33.6%。全年行政经费支出总额低于全省财政支出总增幅1.8个百分点,专控商品购置规模也得到了有效控制。(陈佩钢 曹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