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政财务改革
在财政改革上,认真研究了过渡时期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思路;积极探索了“零基预算”管理方式,对省级“五大委”试行了正常经费总额包干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乡镇 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在总结兰西县、乡两级财政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初步建立起与分税制财政体制相适应的、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财务体制改革上, 紧紧抓住放活与理顺两个环节,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体制下放市县管理的精神,就林业体制下放后有关财政财务管理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二是理顺了科技三 项费用、环保资金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在推进配套改革上,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建立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效推进了市县医 疗保险试点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参与了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方案的制定,切实加强了住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为强化宏 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陈佩钢 曹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