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登记
根据国务院19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产权登记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了1995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任务,提出了产权登记的相关要求;在《 黑龙江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在省直企业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1995年度检查的公告》。为了强化产权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产权登记表的法律凭证作用,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 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厅、银行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是进行工商登记、抵押贷款、中外合资合作产权变动的 必备文件,理顺了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减少了企业产权登记的漏登现象;为提高年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发了《199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评比办法》,提出了产权登记的具 体要求和验收标准,促进了产权登记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省1995年度清产核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企业户数为11224户,国有资产总额为400亿元。(李方权 赵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