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执法大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7号令《黑龙江省关于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法规的处罚规定》,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与省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共同进行了全省资产评估执法检查,并联 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检查验收标准》,于1996年9月份开始,至年底前结束。整个检查分为准备和自查、重点抽查、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据统 计,这次执法检查被抽查单位8688户,自查单位22280户,查出评估结果失实、自设评估机构、未立项擅自委托等7种违规现象,处理了1745项违规项目。这项工作对于增强企业资产评估意识 和管理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评估机构依法执业,促进国有资产评估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李方权 赵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