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税收管理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征管改革试点工作。全系统确定了33个征管改革试点单位,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深入试点进行指导。33个试点单位的征管模式框架已经形成,为全面推进征管改革提供 了可行经验。二是积极推进征管模式的转换工作。全省已有84个市属分局、56个县局按照新的征管模式进行运作,分别占现有市属分局、县局总数的94%、79%。三是在全省普遍推行申报交 税制度。全省遵期申报率企业户已达95%,个体户达到90%以上,实行“自核自缴”的纳税企业已达4.2万户,占企业总户数的28%。四是进一步加强为纳税人的综合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 设。全省县、区一级国税机关建立办税服务厅112个,农村中心税务分局(所)设置了办税服务窗口。五是进一步扩大计算机的应用。全省已有89个局域网络开始运作,其中市属分局48个, 县局41个,分别占分局、县局总数的53.9%和57.8%,微机达到1391台。六是认真研究和探索税务代理工作。与省地税局协调,正式成立了黑龙江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决定通过培训考 核对全省税务咨询机构重新进行登记,并严格按总局规定在全省认定一批税务师,推动了税务代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孟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