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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收入

  截止到12月31日,全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地方税收入574521万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107.8%,比上年同期增长15.1%,增收7.5697亿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21675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 的95.6%,比上年增长7%;主体税种营业税完成22215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3%,比上年增长22.4%;个人所得税完成1.5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96%,比上年增长112.7%,首次突 破亿元大关;非国有经济地方税收实现114859万元,比上年增长27.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地方税收增长迅猛,分别比上年增长138.8%和58.1%;乡镇企业地方税收实现13590万元, 比上年增长24.6%;为平衡我省财政预算,支持和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组织收入方面,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层层分 解落实地方税收入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组织收入纳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依法治税,加大对各类涉税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全省各级地税稽查组织认真贯 彻《税务稽查规程》,积极开展稽查工作,全年共查补税款14656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2712万元,组织入库12494万元,立案912件,移交司法机关9件,结案888件;三是加强重点税源管 理,对年税收超5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信息反馈制度,重点监控;四是坚持税政工作向征管转移,不断拓宽征管领域,挖掘税源潜力,增加收入。(郭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