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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明确了目标模式,完善了改革方案,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制定下发了《深化征管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原则内容、措施步骤;规 范了征管基础工作,通过印发和贯彻《征管工作操作规程》,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对征管流程、规则、文书进行了规范;推进了征管模式的转换,根据本省实际,调整了机构设置、人员配 备,初步理顺了征管工作关系,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强化了稽查力量,稽查人员总数达3715人,占一线人员的65.8%。全省有503个基层征收单位顺利实现了征管模式的转换,纳税人申报 率由原来的不足60%提高到97.2%;征管手段现代化取得了新进展,各地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多方筹资,增加硬件投入,使全系统计算机数量由原来的不足百台,增加到503台,省局 组织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征管微机应用软件,一些市县还引进了多媒体查询、光电扫描录入、磁卡、IC卡申报等先进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征管手段落后的局面;税收会计改革全面推开, 顺利通过了国家总局验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改革率先推开,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省地税系统的征管改革除计算机应用受资金限制尚未到位外,从推进面、基础建 设、模式转换等方面看,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作为征管改革的配套措施,省局结合全省地税工作的实际,制定下发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日常征管工作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行政处罚、资料及发票管理等都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并定期考核,兑现奖惩,促进了日常征管质量的提高。(郭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