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圆满实现了物价调控目标。1996年,省、地(市)、县普遍制定了《物价调控方案》,层层建立了控价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抑 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摆上了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在继续贯彻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大力增加有效供给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有效地遏制了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全省社 会零售物价涨幅平均为5.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9.2个百分点,是近6年来物价涨幅最低的一年,实现了中央和省关于“九五”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的战略要求。2. 积极稳妥地疏导价格矛盾,价格改革迈出了新步伐。在确保实现控价目标的前提下,相继出台了电力、铁路货运、原油、成品油、粮食、邮电、房租、自来水等一大批调价项目,全省累计调 价金额达100多亿元。3.建立健全经济、法律手段,价格调控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年累计征收价格调节基金7400多万元,其中投放使用4789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副食品基地建设、平抑 肉菜等价格。在立法工作上,全年共起草15个条例、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是历年起草价格法规、规章最多的一年。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得到完善,全省13个地市、11个指数市县全面实现 了微机联网。对63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定点定时跟踪监测,基本做到了一旬一报价、一月一分析,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实现了价格超前调控。4.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减轻了企业和 群众负担。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价格管理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价格分工管理权限。以审验收费许可证为契机,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纠正了一批超范围、超标准收费问 题。特别是加大力度清理社会热点收费,使公路“三乱”、中小学和涉农乱收费得到遏制。制定并实施了《铁路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使铁路延伸服务乱收费、不服务也收费的问题得到 有效遏止。对建筑行业收费、取费进行清理和检查,促使房地产价格秩序有所好转。5.强化物价监督检查,整顿价格秩序。从年初开始,全省先后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企、涉农收费 检查;对教育、口岸收费进行了专项价格检查;开展了以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铁路、电力、邮电等垄断行业为重点的全省物价大检查;春节、五一、十一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节日市场价格 检查;组织市、县对监审品种不间断地开展经常性的价格检查,有效地遏止了乱涨价、乱收费。结合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全省各地普遍对夜总会等娱 乐业进行了检查,狠刹了暴利宰客的歪风。1996年全省共检查了8.9万多个单位,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6656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5809.3万元,退还用户1160.3万元,保护了企业和群众利益 ,规范了价格秩序。6.拓宽物价工作领域,进一步强化了价格服务职能。成本调查已经走出单纯数据汇总的老路,先后开展了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民购买农业生产 资料、粮肥挂钩兑现情况等专项调查,为政府科学制定农业价格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价格事务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13个地市和67个市县已成立了价格事务所,相继开展了涉农物品、 国有资产、地产、房产、保险理赔、动产抵押货款等方面的价格评估工作,为正确司法执法和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服务。(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