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粮大县发展经济贷款审计
1996年,省审计厅组织34个市、县(市)审计机关(省厅直接试点审计2个市),对国家确定的我省36个产粮大县1994、1995两年发展经济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计划执行、投向和使 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1.贷款投放效益。两年来共投放62457万元,扶持了191个具有资源优势、起点较高、市场容量大、效益较好的项目:投放种植业贷款20295万元,占投放贷 款总额的32.5%,重点扶持玉米育苗移栽,种子包衣、玉米地膜覆盖、大豆高产栽培科技措施和旱改水及抗灾夺丰收等项目;支持畜牧业和渔业基地建设,重点对水面承包养鱼、牧业等项目 投放扶持贷款14777万元,占投放贷款总额的23.7%;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共发放扶持乡(镇)村企业贷款27385万元,占投放贷款总额的43.8%,新增了一批资源深 加工企业。2.贷款投放、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贷款不到位。1994、1995两年国家下达给我省36个县(市)产粮大县贷款计划共7.12亿元,少投放8743万元,占计划12.3%。其中8个县( 市)农行因资金不足、未投放贷款1591万元,占计划的2.2%;二个县(市)因自筹资金不到位、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农行未投放贷款164万元,占计划的0.3%;11个县(市)因立项失误 未投放贷款2723万元,占计划的3.8%;11个县(市)因贷款计划下达较晚,农行为了保持贷款规模,以陈贷和正常农业生产费用等贷款抵顶2641万元,占计划的3.7%;5个县(市)采取康 贷虚收办法完成贷款规模1442万元,占计划的2%;5个县的7个农行营业所在投放8个建设单位贷款的同时,预收和坐扣以前年度贷款182万元,占此项贷款的0.3%。二是自筹资金匹配不到位 。国家规定产粮大县贷款,除国家安排外,地方和建设单位也要安排相当总投资的20~30%的自筹资金。据对5个县贷款项目调查,有6个项目由于没有自筹资金,影响了项目建设。其中:一 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60万元,包括自筹资金160万元,贷款300万元,因无自筹资金,投放的140万元贷款中,又被担保单位借去50万元,由于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而下马;两个项目建设一半就停 建;3个项目建成后,因无流动资金和产品销路不畅而停产。三是挤占挪用贷款2117万元。其中用于弥补县办工业资金缺口510万元,购车53万元,买储蓄840万元,支付担保贷款、统筹费、 村干部开支和敬老院费用支出等714万元。四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其中:22个县(市)自行变更项目54个,贷款额10680万元,分别占批复计划项目和贷款额的28.3%和15%,占22个县( 市)批复计划项目和贷款额的41%和34%;部分县(市)部门间协调不够,造成计划混乱,如呼兰县的贷款项目,哈尔滨市计委下达项目计划2350万元,市农行下达计划814万元,两家计划 差1536万元,给所属县(市)和用款单位执行计划带来很大困难;有的县虚报贷款贴息补贴,如有3个县(市)两年省批复贷款计划4470万元,银行实际投放3322万元,而上报贷款额6145万 元,比实际贷款多报2823万元,比省下达计划多报1675万元,虚报贷款贴息补贴39万元。五是有的项目经济效益较差。3个县(市)的6个项目,贷款2730万元,项目上马后,由于预测失误, 产品销路不畅,导致企业亏损394.3万元。(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