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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贷偿还情况审计调查

  1996年,省审计厅组织各地对我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偿还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单位31个,利用欧美日等国家的政府贷款2.69亿美元(不含在我省的邮电等中直单位),约占全省 外债的1/5。建设项目31个,到1995年末,已建成投产的项目25个,占80%,为这些项目配套的国内资金35.5亿元人民币。据对已投产并可单独体现盈亏的23户企业调查,到1995年末,盈亏 相抵后净亏1.28亿元,全省项目应还本息9460万美元,已还6516万美元,欠还2944万美元。在已偿还的6516万美元之中,由各级政府垫付和国内贷款偿还3575万美元,占54.8%。1995年实创 汇38万美元,仅占当年应还外汇的1%,省政府已为这些项目先后垫付还款3000多万美元,中行垫付2960万美元。由于我省不能及时还贷,国家经贸部多次对我省采取限制措施。据测算,“ 九五”期间,我省仍处于还贷的高峰期,每年需还本付息5000万美元。影响还贷的原因和问题是:1.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2.宏观管理薄弱,内部管理不善。3.汇率的变化增加了压 力和负担。4.资金缺口严重,建设周期长。5.还贷意识差。(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