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单位审计
1996年,国家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完成审计项目121项,比上年增长61%,审计调查7项;查出违纪金额44.1亿元,应上缴13005万元,已上缴234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7% 、187%、8.7%;决定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20225万元;提出建议110条,促进增收节支1540万元;报送信息81份,被中办、国办及审计署各部委和宣传部门采用49份,比上年增长20%。1.财 政审计。完成了黑龙江省国税、国库和长春海关、天津市财政决算、吉林省国库和南京海关审计及天津市、吉林省预算外资金审计调查等8个项目。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2亿元,仅违反税收制 度金额达2.2亿元,其中影响中央收入1.8亿元,有效地纠正了财税部门的违纪问题,防止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2.金融审计。全面完成了中信证券公司、华美建设开发公司、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和哈尔滨市分行审计及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中国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审计中,从纠正金融机构违 反国家金融政策人手,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查出违纪金额27亿元。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完成在建和竣工审计项目6项,投资总额119亿元,查出有问题资金14亿元,其 中违纪金额13683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16712万元。在审计署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质量评比中,一汽一大众汽车年产15万辆轿车审计项目被评为优秀项目,京沈哈 光缆黑龙江段审计项目被评为表彰项目。4.企业审计。对石油、石化、烟草、电力、煤炭、林业、农垦、商贸等9个行业77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2.3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 1654万元,已上缴1589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75条;促进企业增收节支1268万元。(崔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