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6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在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供地总量、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统筹规划开发国土资源、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强化土地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各项工作都 有很大的突破。已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划定保护农田面积950万公顷,保护率达86%;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4800公顷,其中耕地2333公顷,分别比计划控制指标减少53%和50%; 开垦荒地增加耕地面积12.4万公顷,开发复垦土地10,3万公顷(其中复垦耕地7.3万公顷),扣除当年非农业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面积,当年净增耕地6.8万公顷,连续保持耕地面 积稳中有增;全省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面积28.3万平方米,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32.7万公顷,各类土地资产收益达4.52亿元,为地方财政培植了财源。
1.不断增强基本国策意识,狠抓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一年来,全省土地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护耕地,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 黑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全省78个市县全部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普遍建立了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把保护耕地纳入各级政府的管理目标,保护面积逐级分解, 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地块,实行目标管理。
2.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土地。省土地管理局把法制建设作为立局之本,一手抓立法,一手抓执法,促进了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1996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制订和出台了《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9个行政法规和规范文件,同时以纠正越权批地、乱占滥用耕地、土地非法交易为重点加大了执法力度。3月以来,在 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地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455件,结案率达94.8%;拆除非法建筑物1645.4平方米,收回土地20余万平方米,罚款634.32万元。还广泛开展了创建模范“ 三无”(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乡镇活动。有效地增强了乡镇政府的土地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了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社会氛围。
3.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各类土地资产收益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均比计划有大幅度的增加。积极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 管理的办法,强化了各级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与管理。切实加强了“五荒”土地使用权管理,并针对普遍存在的地价偏低问题,制订出台了《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使 “五荒”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王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