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保护
1996年,全省78个市县已全面完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50万公顷,保护率达86%。全省30个城市,划定菜田保护区6.34公顷,占菜田总面积的88%。有 效地保证“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的顺利实施。
各地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同时,根据当地特点,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管理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查处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案件。双城、绥化、讷河、龙江等市县提出耕地保护工作要 做到“五落实”。一是保护面积落实。把保护面积逐级分解,落实到村屯和地块,登记造册,严格对耕地管理;二是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三是保护措施落实。按照《黑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四是保护责任落实。村、组、农户都把保护 耕地责任落实到人,张榜公布;五是保护组织落实。市县建立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土地、农业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马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