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
全面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及变更土地登记工作,加强农业用地管理。对全省78个市、县136个土地详查单位进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工作;其中65个市、县初步建立了日常地籍管理制度, 40个市、县已达到国家规范化管理标准。完成土地变更数据同一时点汇总和为农业普查提供农用地数据的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土地变更数据按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汇总的要求,全省完成 土地变更调查面积1264万公顷,整理汇总了全省1996年同时点土地变更数据34万个,编辑了《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按国家要求上报了成果。与此同时,全省各地按农业用地普查的要求, 填写了农业用地卡片。强化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资产产权管理。1996年全省发生土地变更39464宗,已进行变更登记33150宗,变更登记率达84%。其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37368宗,面积1500万平方米,进行土地变更登记32180宗,面积978.4万平方米,处置土地资产5.38亿元。开展城镇地籍规范化、自动化管理和城镇地籍汇总试 点。在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完成的基础上,为探索城镇日常地籍管理途径,选定大庆为城镇地籍规范化、自动化管理的试点城市,并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为国家级试点单位。 已完成方案审定、软件设计、表格印刷、人员培训、外业调查等工作。(马忠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