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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三定”工作

  按照农业部《关于落实乡镇推广机构“三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人发[1996]8号)要求,省编委下发了《关于全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三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 人编[1996]224号)和《关于全省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增加机构和编制的通知》(黑编[1996]258号),正式批准我省成立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586个,增加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人员编 制1595个,并明确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理的管理体制。这次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增加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增编后所需人员必须是水 产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这项工作的落实,解决了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在乡镇“断层”的问题,对促进渔业发展,加快水产支柱产业建设步伐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张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