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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打假”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1996年4月10日,由省技术监督局、省建委、省建材局、省机械厅、省冶金厅、省轻工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用材料及制品市场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力度,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的通知》,《通知》要求:(1)各建筑施工(安装)单位要建立健全对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及制品,严格进货检验的质量把关制度;(2)各技术监督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 配合下,运用监督手段加强对各类建筑工程用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打假工作;(3)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把“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到实处;(4)要注重发挥新闻舆 论的监督作用。厅局联合下发《通知》,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确保全省建筑行业工程及工程用材质量。(韩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