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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

  1994年底,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我省对30座设市城市进行了普查,普查的时间是1995 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普查对象是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4个领域的14个专业行业共计18个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情况。通过普查,掌握了全省设市城市的基 层指标236个,综合指标350个,获得各类数据3万多个,取得的主要依据成果有:城市道路(不包括土路、胡同、里弄)8861公里,面积7663万平方米;城市排水管道长度3784公里;城市污 水日处理能力233.3万吨;城市中共有桥梁673座;城市防洪堤长度603公里;城市拥有路灯97516盏;城市园林绿化面积30571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8488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23222公 顷;城市公园115个,面积6163公顷,其中动物园5个,面积60公顷,植物园28个,面积4088公顷;城市公厕10332座,垃圾桶(箱)53667个,垃圾转运站121个,环卫机械设备2794台(辆)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27座,日处理能力11091吨,粪便无害化处理厂6座,日处理能力982吨;城市公交运营线路506条,运营线路网长度2430公里。运营车辆6645辆;城市出租汽车 20377辆,其中小轿车13136辆;城市供水管道长度8370公里,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570.6万立方米;城市煤气、天然气共有气源厂8个,日综合生产能力230.1万立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管道长 度5127公里,供热能力蒸汽为3686吨/小时,热水183482兆瓦/小时,集中供热面积8889万平方米。通过普查,摸清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底数和现状,为今后科学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 提供了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任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