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6年,全省房改工作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成效显著。1.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省政府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房改工作的头等任务来抓,要求全省除少数特别困难的 企业经批准可暂缓实行外,只要能开出工资的单位都要建立公积金制度。截至1996年底,全省共有8192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公积金11.25亿元,为全省实行《职工个人购 房抵押贷款办法》和实施“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可融通资金。2.出售公有住房步伐加快。1996年,省政府要求11个大中城市出售公有住房要达到住房面积总量的20%,为了支持职工积 极购买住房,全省各市地房改办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金融部门服务到现场,全省共出售公有住房1889.5万平方米,占公房总量的22.2%。3.积极推进租金改革。从1992年至今,全省采取 小步快走的办法,四次调整租金,1992年由使用面积0.10元/平方米一律调整为0.18元/平方米;1993年调整到0.30元/平方米以上;1995年调整到0.6元/平方米以上;1996年全省普遍调 整到1.00元/平方米以上。目前,住房租金已占职工家庭平均收入6%左右。住房租金提高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租金“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的原则,提高了房屋维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向住房物业管理迈了一大步。4.安居工程进展顺利。1996年,先后筹集资金近30亿元投入“安居工程”建设,施工面积34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262万平方米,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 由上年3个增加到7个,建设面积超额全年计划16.8%,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隋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