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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1996年全省以“扩区、增绿”为主,全面实施了《绿色工程》,将自然保护目标责任制统一纳入省、市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13个地、市和省农场总局以及69个县(市)陆续签订了 环境保护责任状,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生态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签状范围扩大到省直部分厅局。
    “洪河自然保护区建设与湿地保护研究”等五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列入到《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之中,穆棱市、虎林市、庆安县、拜泉县、延寿县等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 位已全部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省级鉴定修改后上报国家环保局,规划中的一些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全省已建绿色食品基地面积440万亩,绿色食品的开发向产品生产 的系列化、基地化方向发展,已有8个系列、108个品种达到了国家绿色食品标准。有机食品的开发有了较大发展,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黑龙江分中心”,并已有4种产 品获得了有机食品证书。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充分利用了我省的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增加了农副产品附加值,推动了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成立了“黑龙江省生物 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积极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约工作。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乡镇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取缔、关停了规模小、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炼油、小制革等“15小”企业896家,加 大了对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强化了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减少了因盲目开发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破坏。“开发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的制度正得到深入贯彻。全省 已建生态农业试点938个,其中县级14个,乡级61个,村级863个,生态农业试点的质量不断提高。(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