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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1996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是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和实施“三色工程”进行的监测。例行监测包括大气(省辖10 城市布置了48个监测点,获数据11974个),地面水(18条河72个断面,20个湖泊水库37条垂线和17个地下水采样点,获数据23000个).噪声(10城市3428个监测点,获数据25647个);监测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6项指标;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包括排污收费和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监测,共获数据92000个。此外,还加强了对松花江的水质污染同步监测,为防治松花江 污染提供了有价值的依据。(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