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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佳分局处理路风事件责任者 

  1996年,哈尔滨、佳木斯分局为端正路风,维护铁路信誉,对败坏路风路誉的70名责任者进行公开处理。
    其中哈尔滨客运段138次列车乘警马国栋、潘洪民对旅客乱补乱罚,无故殴打旅客被行政记大过另行分配工作。三岔河站派出所所长王永庆因管理失控被就地免职,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民警;绥化列车段212次列车长曹铁军、列车员王俊然办理卧铺时收取好处费,二人均受行政记过、待岗半年、调离客运队伍的处分;绥化列车段212次旅客列车列车长勾淑琴、供水员杨风祥殴打旅客,造成极坏影响,故给予勾淑琴行政记过处分,待岗3个月,杨凤祥行政记过处分;绥化列车段571次列车长李春方出卖座号,受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3个月黄牌警告,罚款1000元处罚;佳客运段194次列车乘警冷彦华超越职权对旅客罚款100元,给予调离本线,罚款1000元处分;佳木斯站工作人员马广学对旅客乱补乱罚,给予调离现职待岗,待岗期间发70%基本工资处分。 (孟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