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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全面完成了各项金融调控任务。金融机构信贷规模控制在全年计划之内;城市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好于上年。灵活调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再贷款规模控制在总行下达的限额之内,周转 次数高于上年;非银行金融机构占用的再贷款逐渐下降}稳妥地推进再贴现业务的开展;融资中心较好地发挥了作用,融资额创历史最高水平。有效地控制现金投放,在全国投放大省中的位 次明显后移。信贷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增强。外债规模控制在国家计划之内,部分企业偿债能力提高。金融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金融秩序保持稳定。清理了违规 经营和帐外经营问题。查出商业银行违规资金来源和运用694274万元;严肃查处了金融机构违反利率政策行为,共查出利率违规金额52183万元;认真清理了人民银行自身的违规经营行为, 各级人民银行用于自办实体、垫付债券和发放贷款等违规资金23912万元。严格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全年依法审批金融机构127个;清理了投资银行牡丹江桦林办事处等违规或非法设立的金融 机构14个;审查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8547个;对68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重新登记,其中,批复登记18家,暂缓登记40家,不予登记10家。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检 查地方性基金会20家,撤销1家;调查农村合作基金会1150个;对93家典当行进行清理验收,对全省保险代理人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止和纠正了太平洋、平安保险机构擅自招聘保险营销 员的违规行为,顺利进行了保险代理人考试;完成全省44个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办事处的脱钩工作;批准应撤销或转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下设的6家证券机构依法转让;清理收回 证券回购拆出资金5亿元,依法接管了黑龙江金融科技信用社;加大稽核力度,拓宽稽核领域。对部分投资公司、省中国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哈尔滨市58家城市信用社业务经营及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了常规稽核,共查出违规资金448414万元;会计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共撤销违规开设帐户3000余个,结算违规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外汇监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全省750个涉汇单位 和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违规外汇金额80363万美元。(郝永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