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外债管理
加强对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监管。于1996年5月至7月,开展全省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大检查。对省及各市、地经营外汇业务的行、司,进行结售汇、外汇帐户、汇出汇入等6方面26个 专题的外汇业务检查。共查出违规金额68727万美元。审查金融机构外汇市场准入资格,共审理27家金融机构申请外汇业务报告,审查批准、报批14家,其中县支行以上机构3家,储蓄所9家 ,更换许可证2家,进一步加强外债管理。截至1996年末,全省外债余额107890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97万美元,增长5.57%。其中,直接外债6404万美元,占6%;外汇(转)贷款 101486万美元,占94%。当年应偿还外汇贷款3.4亿美元(含历年逾期2.6亿美元),已偿还0.6亿美元。外汇担保85笔,担保金额为17620万美元。加强外债兼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兼管员对本 单位外债效益的调查。加强对涉汇单位的检查与处理。开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中,对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省纺织进出口公司等150个单位、632个因公出国团组的用汇审批 与核销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共查出11个方面违反规定的问题。开展国内企业外汇帐户的检查,对一类旅行社检查暂收待付帐户,发现有长期不发生收支的外币帐户建议予以撤户。还对海关 监管下的免税店经营范围、劳务承包工程性质帐户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金春花 甄 君 史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