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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存款

  1996年,对公存款年末余额100.44亿元,比年初增加20.39亿元,增长20.30%;旬平均余额96.95亿元,比上年增加19.36亿元,增长24.95%,较好地完成了总行下达的对公存款任务和 目标。对公存款的大量增加,对改善全行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及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行处把对公存款任务纳 入了行长目标考核范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了行长任期内必须达到的存款目标。全省各级行处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对公存款领导小组,使全行对公存款工作围绕一个核心转。加强对 公存款队伍建设。在加强系统大户和存款大户方面:首先在结算、贷款、现金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大部分行处设立大户专柜和大户室,减少大户办理业务等候时间,实行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贷引存、稳存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各级行处的贷款优先向系统大户倾斜,并以存款为约束条件,保证及时供应。由省行牵头协助系统大户建立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全省各级行处充 分利用网点优势,电子化优势,积极争取代理业务、交通、邮电、电力、铁路、税务部门的养路费、公路收费、电话费、运费、税款的代理工作已在全系统铺开。加强与当地计委、经委、财 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土地局、国资局、计量局、教育局、房改办、劳动局及公共部门的联系,广泛吸收工程立项资金,新企业注册资金、土地出让费、学费、计量技术代码费、住房公积 金、国有资产转让费、社会劳动保险基金,不断增加新的存源。各级行处设立了个体私营企业专柜,为其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增加了存款。(丁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