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信贷
截至1996年12月末,累计发放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715296万元(不含三贷、能源);累计收回流动资金贷款6273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7918万元。其中进出口企业贷款余额为 4749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574万元;中短期贷款余额达15713万元,较上年初增加了2000万元。支持外贸实现进出口总额3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其中出口完成18.1亿美元 ,为年计划的86.2%,比上年下降13.6%;进口完成17.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7.9%。全系统努力盘活存量,提高资产质量,对重点企业重新分类排队,采取不同措施,实行跟踪管理。加大 收息力度,完成收息指标。清查资产质量,强化贷款管理。采取全面调查摸底,系统分类,确立积极支持、可适当支持、锁定贷款余额、只收不贷等类型企业,保证新增贷款质量。充分利用 银行对外联系广、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寻求效益好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转化贷款风险。积极依靠司法部门,坚持依法收贷,增强了信贷资产风险防范能力。全年共起诉3户企业,落实 债权438万元,收回利息30万元。加强信贷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调控水平。以效益为中心、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贷款投向,集中资金向通讯交通、生产出口产品企业集团投 入,并落实贷款的跟踪管理。(胡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