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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

  全年纯投放粮食收购贷款83.9亿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长20.40%。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发行包干任务。该行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收购资金供应。督促粮食企业, 认真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粮食收购资金包干责任制的要求,督促粮食企业包干资金及时足额地用到粮食收购上。按国家规定为粮食企业垫付资金32亿元。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保证财政拨补资金 提前足额到位。各级行查明所在市县财政应补资金和实到位资金,全部用于粮食收购上。坚持省农发行应承担的资金,在粮食包干资金和财政拨补资金到位后,由各级行以“按比例同步到位 ,匹配使用”为原则,算清大帐,逐级申请,及时拨付。我省农垦未建农发行机构,全省100多个国营农场售粮款全部实行属地划分到隶属的各县结算。有关行按照政策,合理供应资金。认 真执行省政府确定的收购资金20天结算期办法。
    认真执行“库贷挂钩”办法,强化收购资金管理。省农发行及时将库存值增长与贷款增长不同步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做了汇报。省长田风山在调查报告上做了批示。针对收购资金挤占挪 用严重的情况,省政府做出了“彻底查清全省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底数,并制定硬性、可操作性的具体解决办法和措施,按比例清退挤占挪用资金,并要抓典型严肃处理”的决定,就清查 清退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做了专门部署,下达了清退指标。同时省政府成立了清查清退工作领导小组。省农发行成立了收购资金调查大队,全力抓好清查清退工作。并由审计处牵头,对“库贷 挂钩”较差的市地县进行专项审计;由信贷处牵头,全面清理划转的信贷资产。(徐洪飞 杨宝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