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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了机构体制改革。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再保险3个子公司 。7月23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告成立。8月31日,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在哈尔滨宣告成立。中保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在全省各市、地、县及城市区建立了161 个分支机构,全系统正式职工1692人。借鉴国外和外省市经验,我省亦引进并开展了寿险个人营销业务,全省寿险营销员达3000余人。中保集团的成立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使中保人寿事业走 上了专业化经营之路,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人寿保险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也有利于与国际同业的接轨。1996年该公司提前1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业务计划, 是全国最早完成业务计划的2个省份之一。截至1996年底,全省实现保费收入37987万元,同比增长54.3%,完成总公司计划的124%。其中,意外险14886万元,同比增长35.9%;普通寿险 17527万元,同比增长55.2%;年金险1980万元,同比增长10.2%;健康险2832万元,同比增长393%;个人寿险营销收入753万元;意外险、健康险综合给付率50.2%,低于总公司控制指标 0.8个百分点,险种效益明显改善。
    1996年中保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抢前抓早,狠抓落实。省公司成立后,召开各市、地寿险公司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中保集团 、寿险总公司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展开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寿险公司的成立,极大地拓宽了省寿险发展之路;会议确定:要牢固树立高速有效占领市场的战略思想,努力实现’ 96年业务计划保三争五的奋斗目标,即保证增长30%,力争达到50%。省公司常世华总经理与各地市公司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
    二是实行专业化经营激发了全员工作热情,推动了业务高速发展。分业前我省寿险经历了三年低速徘徊,到1995年业务同比增长仅6.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在全国处于 后进状态。而对后进现实,省公司提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讲发展上规模的观念、找市场敢竞争的观念、文明优质服务的观念,使业务迅猛发展。
    三是引进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个人营销机制,使寿险经营充满生机和活力,加快了商业化发展步伐。营销机制的建立,对传统的用工、分配机制是个巨大的冲击和突破;用工可进可出 ,分配按劳取酬,彻底体现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用工、分配机制”。营销机制的引进促进了全省寿险的发展。
     四是以改革为动力,全面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促进了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各级公司把公司的兴衰与个人利益挂钩,大胆探索建立有利于业务发展的激励机制,调动了职工 积极性,促进了业务发展和管理的深化。各级公司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岗位责任制。电子化管理已初具规模,设备覆盖面达55%,开展了长短险和营销 业务电子化的实际应用。
    五是广泛开展了宣传公关和优质文明服务活动,树立了中保人寿新的企业形象。省和市、地公司都成立了宣传公关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任务,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 的宣传公关活动,提高了中保人寿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力开展了以“四讲一服务”为中心的优质文明服务活动,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哈尔滨市"11.10"案发后仅两天时间,省公 司领导就亲自把2万元保险金兑送到宋兆江烈士母亲手中。为加快员工业务素质提高,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各级公司进行了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仅9~12月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4期, 培训500余人次。(高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