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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改革

  1996年,商业系统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深化企业改革。以大型商业企业为龙头,通过企业资产重组,增量吸股和收购兼并等方式,相继组建了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集团40家, 增强了群体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全系统实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改造的企业已达100多户,大多数企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规范运作 。同时,对部分历史包袱沉重、经营难以为继的企业实施破产,使企业摆脱了历史包袱的束缚;放开放活小型企业,3488户小企业在国有民营基础上,围绕经营机制转换,采取股份制、股份 合作制、兼并、联合、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推动了小型企业改革向纵深进展,80%以上的小企业实现增盈或减亏;重新构造批发体制,完善剥离经营,实行新老划断,争取银行停息,同 时裁减富余人员、推行委托经营等使企业逐步渡过难关。全年工业品批发企业亏损额减少到7867万元,同比减少10.99%。(韩学键 李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