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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按照国家政策,我省对酒类一直实行专卖管理,从上到下均设有健全的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包括农场、森工、铁路系统)。全省共有120个酒类专卖管理局,专职专卖管理人员1350余人 。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即黑编[1995]142号文件规定,全省大多数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已实行政企分开,隶属于各级贸易(商业)厅、局(委)领导,并逐步纳入商业行政或事业编制。 全省有各类白酒厂2600余家,1996年年产36.5万吨,利税2亿元;有啤酒厂79家,年产107万吨,利税4.3亿元;有各类酒类批发网点1800余家,零售网点11万个,销售利税3亿元左右。(石玉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