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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管理

  酒类的销售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批发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我省对酒类的批发业务仍然坚持以各级国有糖酒公司为主经营的政策。同时,为了方便零售进货,对远离批 发网点的地方委托农村供销社及城镇大、中型食品商店开展代批发业务。对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还批准设立一部分经营地产啤酒的单项批发业户,既发挥了国有主渠道作用, 保护了市场名优酒供应,又搞活了酒类经营,促进了市场流通。二是许可证管理。我省对酒类无论是批发和零售都实行有证销售,有力地加强了对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了有序经营,依 法经营。三是省外进酒管理。按照黑政发[1987]26号文件规定,我省对省外进酒实行“准购证”制度,对控制省外假冒名优酒及杂牌酒大量流入省内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促进了我省酒类 生产的发展。(石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