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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袋子”省长负责制

  1996年初,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马国良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同各行署、市签订了责任状,各级粮食部门又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工作责任目标,年初确定的25.47亿斤省内地市间定购粮调 拨计划圆满完成,充分保证了城镇居民基本口粮(油)、军粮(油)及救灾粮的供应。按照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应口粮18市斤、豆油1市斤的标准,1~9月份全省销售平价粮食(原粮)32.59 亿斤、豆油1.12亿斤。从9月20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粮油销售价格,国家定价每市斤零售价大米1.49元、豆油3.90元,分别比市场价高出0.39元和0.30元,由此造成平价销量锐减,10~12月 全省销售定购粮0.42亿斤、豆油800万斤、分别是应销量的3.6%和17.2%。粮食部门始终坚持保质、保量、限价供应的原则,不哄抬粮价、不克扣群众,使粮油市场保持品种丰富、粮源充足 。在实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中,哈尔滨(含原松花江行署)、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佳木斯、伊春、密山等地、市工作突出,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受到省政府的表彰。(陈殿才 阎 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