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供销社成为全国改革试点单位
在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富锦市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选定为全国唯一的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该市供销合作社按照“高标准,快 步伐”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已取得初步成果,引起全国各地的关注。特别是该市在加大供销合作社民办发展步伐、扩大农民入股入社方面 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他们在发展社员、扩大股金过程中,制定了“三保证”(保证分红、保证退取、保证保密)、“三优惠”(对入股社员给予利率优惠、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优惠、 销售农副产品价格优惠并返利)、“五优先”(生产资料优先供应、家庭副业优先帮扶、生产门路优先安排、贫困社员优先扶持、市场信息优先提供),在15个基层社成立了股金办事处,专 门管理股金收取和发放,以保证农民社员“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全市社员股金已由年初103万元,增加到1218万元,居全省第一位,入社农户由年初的11300户增至34400户,占农户总数 79%。改革促进了发展,与改革前相比,该市商品销售增长23%,所有者权益增长21%,利税比上年增长35%。(高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