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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全省各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551批5.8万吨进口食品实施了监督检验鉴定,并评价了进口食品的卫生质量,对不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11个批次4个品种532吨作出卫生学评价结论和处理,价值95万元。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装运进口食品的运输工具3125辆汽车、811节列车、51个货场仓库和装卸工具及作业现场进行卫生监督,采取了除鼠杀虫措施,对装载食品的车辆投放食品垫膜,有效地防止了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强化了进口食品的后续管理,培训了300余名报验员,签发了上岗证,杜绝漏报漏检现象。对所辖区口岸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0家进行卫生监督,对其从业人员、监督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的从业者调离工作岗位。根据我国和俄罗斯、越南、蒙古、朝鲜等国政府间的卫生检疫协议,对输入俄罗斯的出口食品实施卫生监督检验,共1510批次21万吨,对不符合出口要求的5批次食品进行了处理。输出主要是肉类、水果、蔬菜、粮油等。(刘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