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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

  为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高等学校在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省所有专业及重点专业进行了规划与重新调整,重点投资建设了25个国内同类一流的重点专业,并在国内率先设立了省及面向21世纪的课程体系研究课题,少数学校的因专业条件差、师资力量不足、实验设备及经费投入严重影响人才培养的7个专业在1996年暂停了招生,整改后合乎要求方可以重新招生。1996年,全省新增博士点11个,硕士点18个。截至1996年底,全省21所高校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15所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10所高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全省共有83个博士点,327个硕士点,为加强学历管理,省教委对举办函授教育和夜大学教育的21所高等学校进行了评估,7所学校获得函授教育优良评价,4所学校获得夜大学教育优良评价。1996年,为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和提高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的培养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成立,由80名专家组成9个学科评议组,针对学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这两个薄弱环节进行了规范管理,组织了300人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统考,并组建了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考试题库。(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