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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任务,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 育,弘扬革命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和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突破高寒禁区精神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为基础,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 体,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突出狠抓了以实施社会服务承诺制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城市建设活动;以“讲精神文明,比 科技致富,建文明新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村镇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人民的文明素质,提高了城乡的文明程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省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省委书记岳岐峰为主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田凤山为第一副主任,省委副书记单荣范为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杨光洪等8位同志担任;17位有关方面负责人担 任委员会委员。(张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