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各地把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级领导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与升迁奖惩挂钩 。各市(地)县都把广泛发动群众,增强群众参与的自觉性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引导,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发动,颁布《市民公约》 、《市民守则》、《十不准》、《十提倡》等进行具体规范,广泛开展了“学习张家港、建设文明城”、“争创文明城、人人傲贡献”、“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等项活动。哈尔滨市成 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首的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加大文明城创建的力度。绥棱、绥化、肇东、海林等市县举行文明城建设万人签名活动,形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 好氛围。有些市(地)县在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坚持软硬件齐头并进,舍得在文明城的硬件建设上投资,肯于在城市管理上投放力量。牡丹江市在“八五”期间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 资金达33.6亿元,市区先后拓宽改造18条主次干道,新增高级、次高级路面59万平方米。(张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