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监察
全省已组建163个劳动监察机构,其中专门机构115个,合设机构48个,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经过培训,已配备990名劳动监察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劳动法》 执法大检查活动,对个别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按照《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全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初步显示了劳动监察对企业和劳动者 合法权益强有力的保护作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全省已有5.6万户企业和615万名职工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97%和96%。全年鉴证劳动合同95万多份,纠 正违法合同6408份。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9件,结案率达95.7%。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318件,比上年增加36%。(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