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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族经济工作会议

  全省民族经济工作会议于1996年3月27~29日在绥化市召开,副省长马淑洁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参加这次会议的主要有各市地民委(局)主任(局长),辖有民族乡镇的县(市、区)民 委主任,民族乡镇长,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160人。省民委主任舒景祥同志在会上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力争使民族聚居地区与全省同步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报告,省 民委副主任李祯镐、通拉嗄、关立卓分别就民族经济工作、民族法制、民族教育工作作了专题发言。会议总结了“八五”期间全省民族经济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主要经验有六条:( 一)必须依靠政策,为民族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二)必须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四)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民族地区 生产力水平。(五)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六)必须发挥民委职能作用,为民族地区多办实事。会议在总结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九五”时期全省民族经济工作的 指导思想。(廉克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