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全省宗教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着力抓好“三件事”(抓场所、抓重点、抓队伍)。年初全省市(地)宗教局长会议重点部署推进宗教法规的贯彻实施,各地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 颁发的两个宗教法规和我省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会同省宗教局及有关部门在上半年对各地贯彻执行宗教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在7月的例会 上专题听取并审议了省宗教局局长舒景祥同志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宗教局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我省宗教工作实际,起草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 管理条例(草案)》,拟经省政府批准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中,各地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换发登记证和年检工作,全省基督教、天主教又有百余处场所获得登 记,批准登记佛教3处寺庙,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已达1288处。对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各地加强指导和管理,完善制度,培训骨干,开展创优活动。做好对天主教地下势力综合治理,开展 打击邪教斗争。针对我省天主教地下势力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宗教局与省有关部门研究治理措施并向省委政法委写出报告,该报告由省委办公厅转发各地,有力推动了对天主教地下势力 综合治理。绥化地区对新出现的邪教组织“先天大道”依法取缔,保护了正常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落实宗教政策,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牡丹江市天主教房产多年老大难问题得以妥 善解决,消除了一些宗教方面不安定因素。积极协助省各宗教团体开展工作。开好各种会议,搞好院校教育和自养工作以及对外友好往来。做好对宗教界上层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 工作,组织他们进行政治学习,提高他们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坚定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观念。(杨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