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管理工作
各地按照新修订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孕前管理方案》要求,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优质服务上狠抓落实,使孕前管理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省计生委先后在9个 县开展了优质服务试点工作。9个试点县拓宽计划生育服务领域,为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节育系列服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地把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作为孕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四有 三落实”上抓出成效,孕前管理的深入发展又促进了合格村建设。到1996年底,全省60%的行政村达到合格村标准;60%的县(市)基本达到孕前管理要求。育龄人群对避孕药具的需求基本 得到满足。省计生委召开了全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了36个先进集体和157个先进个人。据统计,全省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40%,避孕药具有效率达到92.86%,乡以 下避孕药具使用回访率达到100%。避孕节育新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和应用。全省大力推广B超孕检、皮下埋植等新技术成果,全省米菲司酮药物流产、皮下埋植技术推广面已达到80%以上,各 地普遍推广使用新型宫内节育器。90%以上的乡镇运用B超进行妇检孕检,提高了避孕节育措施的有效率,出生人流比明显下降。按国家统计公式推算,1996年全省期内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 育率达到94.14%。国务委员、国家计生委主任彭珮云视察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时,对孕前管理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林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