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 况

  一、制定并开始实施“九五”省、地市两级<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在总结我省“八五”《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九五”《黑龙江省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 (1996~2000)》(草案),上报省政府。各地市的“九五”《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也均先后上报当地政府。经省和各地市政府批准的“九五”《老龄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均被纳入政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执行“九五”规划的第一年,我省的老龄工作基本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老龄工作任务。
    二、总结、推广农村“养老田”、“养老基地”和“老年协会”三项建设经验,推动农村老龄工作发展。桦川县星火乡和中兴村开展建设“养老田”、“养老基地”是一种积极养老创举 。农村老年人开发建设“养老田”、“养老基地”是他们没有因为年老而向国家、社会、集体伸手,要吃等老,而是在农村党政领导和“老年协会”的支持下,组织起来,自强自立,第二次 向大自然开战。集体开发建设“养老田”、“养老基地”,不仅创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减少了党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负担,并为乡、村两级增加了一定的老年社会福 利设施,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组织实现“老有所乐”,丰富老年人的文化、文艺和体育生活。1996年各级老龄部门都重视有组织地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特别是在春节、国庆、老年节和建党75周年、 长征60周年的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都普遍开展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四、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了各级老龄机关的自身建设。1996年是在全省老龄工作系统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三年。三年来的实践充分显示出,在老龄工作系统上下都实行目标管 理的优越性和有效性,是一项具有很强凝聚力的激励机制,成为推动我省老龄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措施。(刘福明)